李新成 男 1966年生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主任 合伙人
李新成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前曾先后在公安部刑事犯罪侦查局和基层公安机关等单位工作。现为海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李律师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对各类犯罪(如金融、涉税、走私犯罪,法人犯罪,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民商事及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的保护,房地产法律纠纷和律师可以依法从事的非诉讼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现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并取得了多项律师实务和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
执业以来,李律师曾办理过或正在办理大量的经济、民事、刑事及行政等方面的案件。非常成功的案例如:北京市朝阳、丰台等区以及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机关法院承办的王某、李某、马某先被错误羁押(有的已判重刑),后又无罪释放案,河北某市公安局长徇私舞弊案,北京市2002年“6.16”“蓝极速”网吧致20余人死亡的民事索赔案,德国赖氏咨询贸易公司中国北京投资受骗(受骗金额达六千余万元人民币)案,山东金岭公司北京房地产投资受骗(受骗金额达一亿三千余万元)案等,都深受业内好评,同时也为当事人洗清了罪名,挽回了经济损失,找回了公道,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李律师熟悉国家机关,特别是政法和公安机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情况,在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拥有着一批良好的社会关系。基于其所具有的广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李律师可以很好地胜任各类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的诉讼、仲裁、调解和咨询工作,有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稳妥的法律服务。
另外,李律师在过去的学习和工作期间以及律师执业以来曾参与编写《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警察业务百科全书》(副主编)、《犯罪学大辞书》、《刑法学全书》;主编《当代犯罪与犯罪侦破指南》、《刑事侦查执法概述》;在北京大学《中外法学》、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指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起草并参与讨论通过公安机关通行全国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逾百件。
联系方法:010-59670688(办) 010-59670601(传真)
E—MAIL:lixincheng@humanela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