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利明 男 1963年生 中共党员 法学硕士 合伙人
丁利明律师于1982年至1998年曾先后就读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并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北京联合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任教;199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从事法律、经济方面工作,参与海协会与海基会事务性商谈。1998年至2000年在国务院台办台湾事务法律咨询中心工作并任经济部主任。
丁律师1988年获取律师资格;1998年至2001年在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2001年组建北京海瀛律师事务所,任执行合伙人。
丁律师精通企业投资及其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在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及实务操作经验。擅长重大投资项目的规划、谈判及运作。曾经为数百家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等提供过法律服务。从业前期主要服务于台资企业,近年来主要服务于央企和国企。
丁律师曾为近百家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如:
台湾威京集团(上市公司);
台湾华新丽华集团(上市公司);
台湾长亿集团(上市公司);
台湾宝岛眼镜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台湾罗马瓷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国务院台办信息中心;
国务院台办网站;
中国台湾网;
华夏经纬网站;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美国展望国际投资顾问公司;
美国天林投资开发集团;
中央电视台四套《两岸万事通》;
《两岸关系》杂志、《台声》杂志;
东方影视制作中心;
台湾一鼎工程有限公司;
台湾资讯人公司;
台湾致福公司;
北京学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台资)
上海合益贸易公司(台资);
北京网上通科技有限公司(台资);
浙江荣联陶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资);
四川荣德集团;
亚细亚图文(香港)有限公司;
北京东易日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BALTER公司;
北京瑞宝康健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米蓝米蓝科贸有限公司;
优比(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能燃料配送有限公司;
北京圣堂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广盈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台资);
台钢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台资);
成都明昌建设有限公司(台资);
联系方法:010-59670688(办) 010-59670601(传真)
E—MAIL:ding_lim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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