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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合伙人张作顺律师牵头的金融法律事务部承办了大量的非诉讼业务,取得了不蜚的业绩。
——为金融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本所重点的业务支撑,本所在这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本所已经和正在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的有关部门和其所属的有关分行及其分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及各分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机构,信达、华融、中信等资产管理公司,及中信、国信、光大、首创等证券机构,开展了非常良好和广泛的业务合作。
——本所目前是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的核心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中国银行总行的辅选律师事务所之一,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业绩突出,深受客户好评。
——本所已经办理的重大金融案件或者项目列举例如下:
1.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诉山东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借款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1.9亿元;
2.代理中信实业银行之境外关联公司受让巴伦世界有限公司(境外,维尔京群岛注册)所拥有的上海裕昌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100%股权的案件,涉案标的美金9,361万元;
3.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诉中国华光进出口总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标的人民币8,200万元;
4.代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系列不良资产清理及催收案,标的合计人民币数亿元;
5.代理中信实业银行与美国汉斯基金系列投资银行业务的法律服务;
6.代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所有逾期贷款项目诉讼实效的清理及法律意见的出具;
7.代理中国银行总行诉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拆借案,涉案标的人民币2,800万元;
8.代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诉云南化工进出口公司、云南华宁磷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为客户净增收益人民币2,500万元,重组标的250万元、胜诉标的2,760万元;
9.代理中信实业银行诉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信用证垫款系列案;
10.代理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执行广东省江门市计委案件,涉案总标的人民币2.6亿元;
11.代理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执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案件,涉案总标的人民币1.2亿元;
12.代理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诉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案,涉案标的人民币3,400万元;
13.代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诉健特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
14.苏格兰皇家银行北京办事处的全面法律业务;
15.代理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处置青岛丽晶大酒店股份及整体资产案(五星级饭店,标的人民币3.9亿元);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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